大连一超市借疫情大幅涨菜价被罚50万,这家超市违反了什么相关规定?_百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家生鲜超市在疫情期间在成本并没有受到影响的情况下,进行价格的哄抬提升。明显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对此大连市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依法查处,并罚款50万元。这样的结果对我们来说真是大快人心。一,发国难财。
该超市违反了我国制定的价格法,按照国家价格法规定,该超市行为属于哄抬物价行为,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于是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近日,大连庄河市一家生鲜超市因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菜价,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决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批评教育少不了疫情之下超市这样一个做法,属于哄抬物价,不利于疫情防控。此举必然违反了防疫规定,只要被市场监管部门发觉,就一定会介入调查,如果调查结果属实,就会对其进行处罚。这家超市被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监管人员针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
大连一超市因为病情影响,在菜品成本价格为发生明显变动的前提下,大幅上涨菜价,且部分蔬菜在当日市民大量采购期间对售价进行了连续上调。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连疫情扩散事件追责,20多名干部被查,这次的疫情防控存在哪些纰漏...
大连疫情扩散事件追责,20多名干部被查,这次的疫情防控存在的纰漏有:企业不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导致大连疫情扩散。这次防控疫情存在的纰漏还有: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可以让含有病毒的商品流通到市场,导致接触到此类商品的人,也都出现了感染的情况。
消息称,这是一起因冷链企业违法犯罪、隐瞒真相,相关机构营私舞弊、敷衍塞责,监管人员严重失职失责,由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感染大连科强食品有限公司首站定点冷库员工,进而传入社会引发的重大疫情扩散事件。
大连首位感染者是凯洋的员工,是否该追责凯洋相关负责人?
1、负责人肯定是需要判罚的,但是涉及到一系列监管部门的失误,也是需要有人站出来负责人的。这并非是中国之一起海外食品流入带来的影响,需要考虑到这方面 *** 部门的问题。不能够因为凯洋出现这个问题,就把所有的责任全部丢给企业。企业需要为百姓负责,但是国家和 *** 更需要为人民负责。
2、在武汉疫情得到缓解以后,在不久前,大连又有相应人员感染了新冠病毒,而首位感染者就是凯洋的员工。我认为是应该追责凯洋相关负责人的,毕竟对于新冠病毒的防控措施没有到位。大连新冠病毒感染人数突然上升,主要是因为凯洋的相关食品外包装被检测为阳性,那么也就是说该食品的外包装被感染有新冠病毒。
3、并且除去行政单位相关责任人外,对于凯洋食品公司来说,法人肯定会被追责,因为这属于对进出品食品防控疫情有关规定不认真落实所导致的结果,而现在这种局面下,凯洋的货物和停工损失肯定巨大的,这家企业的信誉和名声通过这次事件,基本多年的辛苦发展都毁于一旦,这不外乎是更大的惩罚了。